各学院、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扎实、优质、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实施方案》(院党字[2016]45号)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相关机构。
1.成立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劲松、罗明东
常务副组长:陈 颖
副 组 长:李德勇、李正武、陆 华、谢志林、李 勇
成 员:马文军、周开进、刁国庆、覃邦金、朱元富、
蔡晓丽、周瑞云、施红星、梁 林、张无畏、
余正华、徐庆生、曹晓宏、夏绍先、尹绍清、
李云霞、顾菊华、徐成东、何永泰、王志刚、
梁劲松、王学良、李永云、王建才、陈文清、
王建中、徐光辉、李全华、刘祖鑫、李晓刚、
李仕光
2.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估办”),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审核评估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挂靠教务处,由教务处处长兼任评估办主任。评估办根据评建工作需要组建工作组,有序推进评建工作。
3.各学院成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其他领导、综合办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教研室主任等为成员。各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组人员名单确定后报评估办备案。
4.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评估办、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组按照《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