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政策文件 | 评估通知 | 评估动态 | 学校自评 | 他山之石 | 下载专区 

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以评促管      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
 
政策文件

 政策文件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 教务管理系统
* 教学网络平台
* 学校网络课程
* 毕业设计(论文)...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文件>>政策文件>>正文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7-09-03 20:03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全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助力增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任务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具体要求,是国家和云南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高校要站在主动服务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总体要求。树立全面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云南特色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成与云南6大特色产业对接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努力建成2-3个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园和大学科技园;建设一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先进部门(单位)、示范高校、实践基地和创新创业平台。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多方参与,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生态环境。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明显提升。

二、重点改革举措

  (一)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高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国家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围绕云南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实现跨越式发展对创新创业人才的需求,结合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积极主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逐步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机制,着力建设一批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入融合的专业和专业群。同时,要立足云南区位优势,把面向南亚东南亚语种人才、国际组织人才、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等国家战略和重点行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工作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着力培养适应云南发展战略需要的大批具有扎实外语基础和比较广泛科学文化知识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推进构建协同育人机制

  建立学校、政府、社会三位一体、科学有序、优化高效的创新创业教育运行机制与体系。在高校深入推进云南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深入开展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系统育人行动计划等,鼓励高校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到2020年,鼓励和支持各州市与当地高校合作创办至少16所创新创业学院;力争15所高校实施的育人行动计划进入国家育人计划行列;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合作建设符合学校专业特点和大学生需求的一批创业实训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教育机会。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加快建立创新创业相关教育课程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创新创业视频公开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共享。由云南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牵头组织、联合学科带头人和行业企业优秀人才,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争取部分列入国家统编教材。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校基本形成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

  成立云南省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用改革研究成果指导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工作。鼓励高校建立创新创业教育教研室,开展创新创业教学和理论研究。建立云南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深入探索创新创业教育规律,协同共享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到2020年,支持至少15所高校加入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实现与全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共享、协调发展、共同提高。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强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各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重点建设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业基地、创客空间等平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教育机会。各高校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和依托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基地、专业实验基地、就业基地、实习基地等条件,与企业合作建设符合学校专业特点和大学生需求的创业实训项目和创业园,同时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标准,对入驻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全程指导,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项目对接、跟踪扶持等一站式服务。高校所有科研资源、实践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大学生开放,要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安全有效地使用校内科研、实践资源,使用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实训基地的评估。到2020年,力争新增30个左右高校重点实验室和20个左右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高校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不少于10个,省级工程研究(技术)中心不少于5个,3-5个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技术)中心进入国家或国家部委行列;力争新建省级众创空间不少于6个;打造呈贡大学园区高校众创空间。高校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的能力得以极大提升。

  推动创新创业实践及孵化。借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引导建立高校和企业合作机制。合作共建一批适合大学生创业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鼓励与大企业联合建立服务大众创业的开放创新平台,支持与社会力量联合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办好全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及其他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吸引天使基金和风险投资等创投资金进入校园。推动建立昆明理工大学莲华高科技产业示范园区。到2020年,力争进入示范园区孵化企业达到500余家,带动就业达30000余人;在有科技活动的高校基本建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有条件的高校以一校一园的方式建设一批省级特色大学科技园区等创新创业载体。

  (六)改革创新创业教学管理和评价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探索非标准化答案,重点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设立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相应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鼓励将大学生开展创新实践、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参加创业实践活动和自主创业等成效折算为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大学生制定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大学生开展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休学从事自主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2年。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

  (七)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

  实施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提升计划,提高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将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按照不低于1:500的师生比例配齐校级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团队,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人员继续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建立优秀创业导师人才库,积极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成功创业校友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推动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支持和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评选一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和名师。

  (八)完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

  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强化就业创业实践环节,通过实习实训、创新创业讲座、创新创业大赛、社团等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创新创业体验,提高创新创业素质和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1万名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培训。高校要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建设,充分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创新创业讲座、大赛、典型事迹报告会等活动。鼓励学生开展学习参观、市场调查、项目设计、成果转化、企业创办等创新创业活动。对学生开展的创业实践项目要配备专门教师进行跟踪指导。积极为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提供软、硬件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牵头组成省级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协同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组织成立由高校专家、企业行业领头人等组成的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各高校要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由教务部门牵头,科技、学生工作、就业、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确保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

  (二)政策保障

  推动进一步落实创业贷免扶补政策、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云南省大众创业奖评选及国家关于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要求等,推动落实通过无偿资助、场租补贴、网店补贴、二次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发展前景广阔、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或团队,对入驻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高校及其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指导服务、场地、经费支持,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对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内的创业毕业生实行实际出资额零首付,对高校毕业生试营业实施备案制度,对大学生创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教师按相关规定离岗创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等,通过推动落实各种政策措施,大力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

  建设省校两级网络信息交流平台,为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实时的信息交流、成果展示和管理服务,为开展校内外、省内外和国内外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经验交流、竞赛、研讨等提供信息服务。高校要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联系,有效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短信、微博、微信和移动互联平台等广泛宣传各项促进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用足、用好政策。要积极加强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树立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新创业环境和良好舆论氛围,使更多大学生敢于创新创业、乐于创新创业。

  (三)经费保障

  在高等教育专项经费中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不断加大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资金投入和支持力度。高校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高校绩效工资增量的重要因素,激励教师主动投入创新创业教育。高校要主动联系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依托校友会、校企合作平台等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搭建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与社会资金直通车。鼓励高校加强与金融部门、小额担保贷款管理部门合作,探索设立校内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指导服务站,本着风险可控和方便大学生享受政策的原则,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总数不低于10%的比例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四)监督与考核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把创新创业教育各项部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统一组织领导,统筹教育经费安排,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高等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纳入高等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年度质量报告对外公布,并将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和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20151221

 

附件【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楚雄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网

联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师范学院评估办

联系电话:0878—3124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