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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动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7-09-03 20:02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动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以及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改善我省高职教育结构不尽合理,质量有待提高,办学条件薄弱,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更好满足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要求,以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为“切入点”,推动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是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建设现代教育体系的内在要求。现就推动我省部分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行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牢牢把握为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公共服务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目标,牢牢把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转型发展主要路径,坚持顶层设计、综合改革,突出重点、兼顾一般,项目引导、分类推进,自主意愿、遴选考核的原则,推动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发展,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更加直接、有效地为“两强一堡”建设和区域产业升级、技术进步和社会管理创新服务。

(二)实施原则

——顶层设计、综合改革。从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配套政策措施、推进机制等方面进行高等学校分类管理、高校治理结构、中高等教育有机衔接、考试招生与选拔方式、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等综合改革。

——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以2000年以来成立的新建本科高校为重点,同时鼓励现有本科高校中进行校企合作、开展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院系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和我省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试点包括公办本科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高校,在政策、项目、资金支持等配套措施上公办民办高校享有同等待遇。

——项目引导、分类推进。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项目,采取综合试点和单项试点两种转型试点方式,综合试点有所侧重,单项试点兼顾面上和一般。综合试点注重转型发展的整体、系统、全面推进,全面完成试点转型的各项主要任务;单项试点注重从面上引导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转变和专业基本条件的培育建设,作为转型发展试点的结点、基础和积淀。

——自主意愿、遴选考核。按自愿申报与遴选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遴选进入试点的高校和试点建设项目。

(三)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部署,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以下目标:

——建成一批本科转型示范高校。试点高校培养生产服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更加明确清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基本建立,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办学模式基本形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建成一批省级、国家级的本科转型示范高校,探索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的发展道路,在云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试点高校或专业的就业质量显著提高。试点高校或专业毕业生技术应用能力基本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创新创意创业人才培养有重大突破。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对口就业率达到80%以上,毕业生起薪水平、就业稳定性高于同层次其他高校或专业。

——服务区域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明显增强。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建成一批高质量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建成一批校企联动的产业技术积累创新联合体,试点高校人才培养和科研活动深度融入产业链价值的创造过程,对产业链价值的贡献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作用得到较充分发挥。

——人才培养“立交桥”更加完善。应用技术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人才选拔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较大发展、应用技术本科与中高职有机衔接更为紧密、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更加宽畅,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立交桥”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启动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本着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原则,按照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学校分类管理的要求,率先在高等学校设置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将应用技术类型高校明确为我省本科高等教育的新类型和发展重点,在项目、资金和政策的支持方面逐步实现归类管理;我省本科高校的新设、升格和更名原则上明确为应用技术类型;深化研究生教育分类改革,原则上不再新设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授权点。试点高校须明确应用技术类型高等教育的定位,制定转型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加强与所在地方政府的合作,在治理结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师资队伍建设、继续教育等方面同所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紧密结合,实现多途径、多形式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全面推进与行业、企业的合作,结合自身和专业面向的行业特点组建或参加教育集团;试点高校通过转型发展同企业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专业(集群)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试点专业(集群)实现校企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开展高校治理结构改革。试点高校要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并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作为学校章程的核心内容,进行管理体制、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的治理结构。建立有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制度、专业指导委员会制度,成员中来自地方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和其他合作方的比例不低于50%,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学校管理、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扩大二级院系自主权,探索建立院系理事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明确院系根据产业链的发展方向、行业企业合作伙伴的要求设置专业课程、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聘用兼职教师和统筹院系经费管理的职权。

(三)推进中高等教育有机衔接改革。根据人才培养的类型、规格、质量要求建立与普通高中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机制,搭建通畅的“立交桥”。在试点高校建立“专升本基地”,同教育集团化教学改革紧密结合,按照学科和专业大类进行统筹规划分类,面向地区产业发展重点对接的专业,鼓励试点高校加大专升本办学规模;同省级以上示范(骨干)和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联合培养3+2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工学、医学、农林、管理、法律、艺术等领域,探索同高职院校联合开展“专本连读”、“专本硕连读”的培养形式;支持试点高校同高职院校联合举办成人继续教育本科专业;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学生并逐步扩大比例,试点高校来自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招生比例逐步达到15%以上;逐步扩大招收优秀在职技术技能人才的比例和企业定制化联合培养的比例,从一线劳动者中选拔的比例逐步达到5%以上。

(四)进行考试招生与选拔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应用技术人才选拔的考试招生制度,招收具有技术技能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可以通过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情况的多元录取机制招收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统一测试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探索建立免试注册入学的录取制度,高职院校获得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就读相关专业,人才紧缺的特殊艰苦专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就读相关专业;可以面向合作企业、社区,经省招考院批准下单独组织考试招收成人继续教育学生,培养应用技术人才等。进一步加大对招生计划存量结构的调整力度,本科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支持转型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的高校和专业,存量计划调整用于支持试点高校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贡献力强的专业扩大招生。在具备基本条件的试点高校先行开展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列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改革试点,并逐步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五)深入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应用技术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把为经济社会创造价值,为学习者创造价值作为基本评价标准,建立以社会和市场评价为核心,以高质量就业能力、产业服务能力、技术贡献能力为重点的应用技术型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强化对应用技术型高校及专业同产业的结合程度、实验实习实训水平、双师型教师比例和质量、校企合作深度等方面的评价;注重发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和学生及家长在评估评价中的作用,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价与认证。

(六)实施专业集群对接产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的专业体系。由来自地方政府、行业、用人单位和其他合作方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形成定期专业设置评议制度和结构调整制度;在原重点、特色专业、新专业支持计划、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按照产业链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和国家职业资格要求设置专业,并将服务面向同一产业链的关联专业整合组织为专业集群,进行统筹建设与管理;启动实施“支撑产业升级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紧密结合“两强一堡”建设,重点围绕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和民族工艺创意产业等的发展需要,集中相关高校资源建设好、社会有需求、办学基础好的专业集群,提高特色优势专业的集中度和产业对接服务能力。到2016年,重点支持建设20个左右对接产业服务能力强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试点高校特色优势专业在校生占在校生总规模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实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明确“双师型”教师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加强既具有较高理论和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师聘用制度,将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并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接受培训、挂职工作和实践锻炼;改革教师评价办法,在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完善兼职教师资格和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学校和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建立以技术成果突破性、带动性、成果转化情况和社会服务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健全由市场和用户广泛参与的开放评价机制。支持各高校建立完善校本特色的教师发展中心。启动实施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项目。将应用技术型高水平师资培养纳入各类人才支持项目,支持引进紧缺的高水平的专兼职“双师型”教师,支持试点高校加大海外人才的引进力度;支持试点高校教师国外访学、开展合作研究,在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适当增加试点高校选派计划;实施管理干部国际培训项目,从试点高校派团队到国外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学习先进办学模式和管理经验,并纳入公派留学项目予以支持。

(八)实施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启动实施应用技术高校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到2016年建成20个左右集教学实验实训、技术技能培训、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孵化转移推广与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积极融入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行业技术创新体系,通过与重点企业或产业园区进行合作,产学研一体,协同创新加强产业技术积累,促进新技术转化应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使学校成为区域特色产业和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中心和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在试点高校建立技术转移和创新中心,鼓励高校发展先进实习实训装备金融租赁业务,对教师建立工作室和以知识、技术等要素入股创新型企业予以政策支持;根据真实生产、服务的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体系、技术技能体系和实验实习实训环境,发挥工程实践中心的作用;探索先进技术辐射扩散和产业化的途径,与中高职院校联动,面向小微企业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提升小微企业技术应用水平。

(九)实施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围绕支撑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集群,启动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支持试点高校进行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到2016年创新实验区达到15个左右。试点高校要制定符合应用技术人才成长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以市场需求、职业需要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主线,以实践体系为主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支持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际先进课程的引进,积极推行基于实际应用的案例教学、项目教学和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业课程运用真实任务、真实案例教学的率要达到100%,主干专业课程用人单位的参与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学生校内实验实训、企业实训实习和假期实习制度,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学生参加实训实习的时间累计达到一年;逐步将国际标准引入课程,实行模块化教学,探索建立专业教育与职业资格的对接认证的机制,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结合的“双证书”制度;全面推进学分制改革,建立弹性学制,通过传统专业改造、学生选修第二专业等方式,逐步提高复合型、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比重。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高校要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工程硕士等有关专业学位类别的研究生教育要瞄准世界产业先进技术的转移和创新,与行业内领先企业开展联合培养,主要招收在科技应用和技术创新一线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

(十)实施教育国际化工程。启动实施“语言+专业”或“专业+语言”的“复合型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试点专业”项目,支持试点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建立院校合作关系,系统引进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建立并充分发挥云南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作用;加大培养东南亚、南亚专门人才的力度,开展“专业+语言”“语言+专业”的专业改革试点,2016年达到20个专业,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将一批试点高校打造为东南亚、南亚来华留学的重要目标高校。

(十一)实施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工程。将职业标准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纳入专业课程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探索试点高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为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对口就业提供支持。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示范中心项目,促进建立创业教育体系,重点培养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者;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并对学生创业项目进行跟踪和指导,逐步提高进行创业的毕业生比例。

(十二)实施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区域、行业、企业、社区的实际需求设计课程模块、学习方式和学分累积制度;在重点专业(集群)着重建设服务行业和主要企业的培训基地,试点高校继续教育在学人数(折合数)占在学总人数的比例逐步达到30%以上。试点高校要积极加强与所在地方政府的合作,建设一批产业发展特色政策咨询机构、技术研发中心,在提供服务中促进自身的改革发展;试点高校要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在帮扶中推广应用新技术并取得明显成效;要发挥面向社区的文化传承创新与传播功能,建立面向社区公众开放的文化载体。

三、配套政策措施

设立试点专项经费。新增财政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支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项目、支撑产业升级重点专业群建设项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应用技术高校实验实习实训基地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复合型应用技术人才培养试点专业、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项目、大学生创业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等新增转型试点项目的建设。

加大办学体制改革的支持力度。尽快制定鼓励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办学的政策,支持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实行合作、联合和合并重组。试点高校由政府举办转为政府主导下多方联合办学、实行混合所有制。允许试点高校二级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公办民助(或公立民办)的改革探索。大力支持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的创建。

扩大试点高校办学自主权。扩大考试招生自主权,允许试点高校在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框架内自主制定招生考试方案,并按隶属关系报主管部门审核,根据专业布控预警、社会需求、学校能力和行业指导,允许试点高校在建立新专业设置机制或老专业替换新专业的结构调整机制基础上,建立自主设置新专业的报备制度;扩大用人自主权,支持试点高校在核定编制内自主聘用教师、引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高校,下放教师高级职务(职称)聘任权;开展校长、院长公开选拔试点,支持引进优秀企业管理者担任领导干部;扩大财务管理自主权,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和审计的前提下,支持试点高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生均拨款收入、学费收入和专项经费;允许试点高校采取市场融资的办法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建设生产化实习实训基地。

探索高等教育分类拨款制度。按照国家对本科高校转型要求和我省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办法,继续积极探索不同办学成本不同专业学科的生均分类支持办法,重点支持技术性强、社会亟需和艰苦行业相关专业的发展。在试点高校探索建立符合应用技术型高校特点的财政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根据不同专业的绩效评价实行有差别的财政支持政策。省级财政支持高等教育的专项资金对试点高校适当予以倾斜支持。  

四、组织保障

加强对转型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转型发展列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我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相关高校作为转型发展的主体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定位、规划、实施方案、任务书等,并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实施推进。成立由省内外相关高校专家学者组成的本科高校转型发展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遴选、评审、评估工作,参与项目设计并开展必要的政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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